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海4月27日及30日内环及南北高架等将临时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4日 11:05  东方早报

  为确保世博开幕式及彩排顺利进行 27日、30日本市部分地区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东方早报记者 栾晓娜

  为确保上海世博会开幕式及彩排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4月27日、30日,对本市部分地区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市公安局发布《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开幕式及彩排期间交通管制通告》表示,交通管制措施实施期间,希望市民出行时绕开管制道路。

  其中,4月27日10时至24时,4月30日零时至5月1日4时,将对卢浦大桥进行临时交通管制;4月30日16时至24时,将视情对延安高架(虹井路-江西路)、内环线高架(宛平路-国货路)、南北高架(北京路-鲁班立交)、南浦大桥和延安东路隧道进行临时交通管制。

  同时,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市界陆路道口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15日期间,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出本市市界陆路道口采取特别管控措施。

  其中规定: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须从318国道西岑道口、312国道安亭道口等9个指定道口进出;遇到上海世博会重大活动指定日,运输危险物品车辆进出道口的通行时间为22时至次日6时;运输民用爆炸器材、剧毒化学品、放射源(Ⅰ、Ⅱ、Ⅲ类)车辆进入本市的,应当委托保安公司实行武装押运。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上述规定的,禁止进入本市。

  此外,上海海事局还发布了4月25日的世博水上交通管控信息。

  ◎ 附件1

  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开幕式及彩排期间交通管制通告

  为确保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开幕式及彩排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于4月27日、30日,对本市部分地区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卢浦大桥交通管制范围和时间

  (一)管制时间。

  1.4月27日10时至24时。

  2.4月30日零时至5月1日4时。

  (二)管制范围。

  卢浦大桥。

  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管制时间。

  4月30日16时至24时。

  (二)管制范围。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对下列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1.延安高架(虹井路-江西路)。

  2.内环线高架(宛平路-国货路)。

  3.南北高架(北京路-鲁班立交)。

  4.南浦大桥和延安东路隧道。

  交通管制措施实施期间,希望市民出行时绕开管制道路。

  上海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 附件2

  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市界陆路道口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市界陆路道口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15日期间,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出本市市界陆路道口采取特别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须从下列9个指定道口进出:318国道西岑道口、312国道安亭道口、204国道葛隆道口、沪太路洋桥道口、杭金公路新联道口、G15沈海高速沪浙道口、G2京沪高速沪蓉道口、S26沪常高速道口和东海大桥。

  二、遇上海世博会重大活动指定日,运输危险物品车辆进出道口的通行时间为22时至次日6时。

  重大活动指定日由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三、运输民用爆炸器材、剧毒化学品、放射源(Ⅰ、Ⅱ、Ⅲ类)车辆进入本市的,应当委托保安公司实行武装押运。

  四、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上述规定的,禁止进入本市。

  特此通告。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 附件3

  上海海事局世博水上交通管控信息

  2010年4月25日2时至4月25日8时,黄浦江实施水上交通管控,南浦大桥至川杨河口下游100米之间水域,除公安、海事巡逻艇、经核准的世博专用船及参加演练船艇外,其他船舶禁止航行、停泊;轮渡其秦线至南浦大桥之间水域、川杨河口下游100米至关港之间水域,除执海事、公安巡逻艇,对江轮渡、经核准的世博专用应急船舶及参加演练船艇外,其他船舶一律靠泊停留,不得航行,禁止无关船舶驶入。过往船舶听从现场海事执法人员指挥。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