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国荣
晨报讯 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公用事业和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商场超市的商业营业场所等,将全部作为禁烟区域。
上海市爱卫会全会昨日召开。会上传出消息说,上述场所将建立一户一档管理系统,对有违规行为的单位,执法部门将及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违法行为则将依法予以查处。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于2010年3月1日实施。据介绍,为创建“无烟世博”,市卫生局为此组建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检查队,并将对上述公共场所的禁烟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据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统计,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参与控烟的单位共计11213家,张贴禁烟标识逾15万张。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表示,为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更浓厚的控烟氛围,即日起将会同本市多个监管部门,在闹市街头和人群聚集的车站及交通枢纽地区,张贴禁烟标识和监管电话、海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