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从8月1日起,上海将扩大高污染车的限行范围和时间。记者了解到,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对于达不到国I排放标准的车辆,届时将全天禁止在中环以内行驶。
根据日前下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扩大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为进一步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召开,市政府决定,对达不到国I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扩大限制通行的范围,具体如下:自2009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污染车辆在本市中环路以内(含中环路快速路、地面道路及辅道)的快速道路和地面道路,以及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沪闵高架路、逸仙高架路全线道路上行驶(在本市逗留7日以内的外省市过境车辆除外)。浦东新区可根据中环路浦东段建设的进度,分阶段执行。
市环保局的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上海约有20万辆达不到国I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其中,60%是大卡、小卡、厢式运货车等载货车辆,40%是面包车、企业班车等乘用车。这些高污染车辆主要来自企业单位,如运输公司、物流公司等。虽然其保有量仅占汽车的14%,排放量却占到50%,是城市车辆中的“污染大户”。以卡车为例,达不到国I标准的车辆,其排放量比同类国I标准车高出约80%,比同类国II标准车更是要高出1倍以上。而本市卡车现在以国II标准的居多。
新措施实施前,本市已对未达到国I标准的高污染车辆,采取在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在内环所有地面道路行驶的措施。相关人士介绍说,2006年开始实施内环限行时分了两个阶段:2月15日起限制高污染车在内环以内高架道路行驶;10月1日起限行范围扩展至地面道路。有了前两年的经验,这次扩大高污染车的限行范围和时间,将于8月1日“一步到位”。为此,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协商,计划在一些路口放置限行标识,并提醒需要在中环以内行驶、未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的国I标准以上车辆尽快补办。